我院召开人才建设专题会议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和医、教、研整体水平的提升,按照医科院、我院工作会议及刘海鹏书记讲话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围绕我院2010年工作安排和长远发展规划,3月25日我院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建设工作,并研究确定了部分学科带头人招聘方案和提高临时护士及同类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
一、部分学科带头人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整体水平,面向国内外招聘部分学科带头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在本省或本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
2、具有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3、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岁以下。
5、具有博士学位,确有专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待遇:
1、给予20-60万元安家补助。
2、给予5-10万元科研启动金。
3、每年给予一定的书报津贴。
4、配偶、子女如系医务人员医院负责安排相应工作,非医务人员医院协助联系安排相应工作;负责为子女办理落户入学等相关事项。
5、未尽事项具体商定。
(三)招聘专业:
神经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乳腺外科、妇产科、心血管专业、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介入治疗及相关交叉边缘学科。
二、关于提高临时护士及同类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
我院临时护士及同类岗位人员,根据工作年限及学历等不同,基本工资在现基础上每月提高100元到500元不等,以后按一定数额逐年递增;购买五种保险政策不变;绩效奖励工资由原根据工作年限按比例发放,提高到与正式职工同等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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