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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指南

发布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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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适用于1996年3月1日以后在济南市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的补发。

  补发机构: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出生并需要补发办理的请到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街13号)办理。

  办理所需证件及材料:

  1.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开发行报纸上登载的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登报挂失模板附后),报纸全页一份。

  2.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表和存根复印件各一份。

  3.孩子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索引页、父母子(女)单页)各一份。

  5.孩子父母双方书面申请书(模板附后)。

  备注:

  1.登报挂失《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表或存根复印件一份。

  2.如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信息不全或不准确,需进一步核实的,需到落户派出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在出生医院复印住院病历一份。

  3.如领证人非孩子父母的,需再另提供父母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模板附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孩子未登记落户口者,需提前联系补发机构提供父母户籍信息,由补发机构向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发函核查,由派出所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一份。

  5.孩子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方的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6.孩子母亲或父亲因死亡或失踪等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 应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文件;新生儿父母均死亡或失踪的, 还应提交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孩子已落户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

  8.其他特殊情况需与补发机构沟通、咨询。

  补发流程:

图片1.png

  办理地点: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街13号四楼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处

  联系电话:0531-8586695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出生医学证明》登报挂失模板

 

  ×××(母亲姓名)之子(女) ×××(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声明作废。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模板

  母亲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生一____________ 子(女),姓名_________,并在 医院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已随父(母)落户”或“户口至今未落”)。因保管不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申请补办____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以上情况属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父亲:           

  母亲:           

  (父母手写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